本部分规定了以无烟块煤、型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联产甲醇产品的能源消耗(以下简 称能耗)限额的基本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及措施。本部分适用于以无烟块煤、型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产品并联产甲醇的企业对甲醇产品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改扩建合成氨联产甲醇项目能耗的控制。... 上一篇:GB 16487.9-201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下一篇:GB/T 33908-2017 铝电解质初晶温度测定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