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煤矿井下,以及用于煤矿地面存在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I类EPL Ma级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存在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I类EPL Ma级设备的所有电气和非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 上一篇:GB/T 3836.5-2017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 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下一篇:GB/T 3836.21-2017 爆炸性环境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