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品中利福平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鱼、虾、蟹、海参等可食部分中利福平残留量的测定,其他水产品的检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上一篇:GB 31656.24-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下一篇:GB 31656.22-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镇静剂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