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确保我省房屋建筑加固工程质量安全,合理确定加固工程造价,根据国家相关定额和我省加固工程实际情况,我们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预算定额》(FJYD-202-2020)(以下简称“本定额”),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第九条规定,经商有关部门现予颁发,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与《福... 上一篇: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26项补充定额(试行)闽建价〔2019〕33号下一篇: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FJYD-10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