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调整条文 序号 原条文 调整后条文 1 4.3.13 建筑设计应布局合理,主要功能房间与噪声源合理分隔 ,且建筑声环境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 2 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