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队伍建设、工作职责、“两员”工作要求、管理与评价等。本文件适用于攀枝花市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可参照执行。 ... 上一篇:DB5115/T 136-2024 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工作指南下一篇:DB5105/T 77-2024 古蔺甜橙 柑橘溃疡病绿色防控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