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的一般要求、工作程序、评估内容和评估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自治区区域内规划、在建或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民爆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储存仓库,汽车加油加气站,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上一篇:DB65/T 4850-2024 工贸行业企业重大安全风险认定下一篇:DB65/T 4848-2024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风险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