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设施设备、分类、收集、分拣、运输、处理处置、环境保护与安全防护、处理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规划保留的村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居民(简称村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拣、运输、处理处置、环境保护与安全防护、运行与维护等。农村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 上一篇:DB64/T 410-2017 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下一篇:DB64/T 1644-2019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