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资格认证“无感互认”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保障、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惠民政策补助主管机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资格认证“无感互认”服务工作。 ... 上一篇:DB3416/T 014-2023 五社联动小区治理工作指南下一篇:DB3406/T 017-2023 社会餐饮节约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