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浙丽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规范》(DB 3311/T 300-2025)的详细内容总结:一、核心框架1. 范围 适用于服务机构以“浙丽转”模式(基于需求、成果、人才、转化四张清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2. 术语定义 浙丽转:围绕产业需求,通过梳理需求、成果、人才、转化四张清单,以“先用后转”等形式推动成果转化的模式。... 上一篇:DB3311/T 299-2025 美容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下一篇:DB3311/T 301-2025 食品小作坊共富园区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