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工作指南总结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简称“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工作。 涵盖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制度程序、日常监测、风险控制等全流程管理。二、术语定义 监测哨点: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备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类。 药... 上一篇:DB3205/T 1174-2025 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及建档规范下一篇:DB3206/T 1102-2025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