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数字化运维系统(以下简称数字化运维系统)的总体要求、体系结构、系统功能要求、通用设备监测功能要求、信号设备监测功能要求、通信设备数据监测功能要求、系统接口功能及数据标准化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全线网1435 mm标准轨距且行车速度不大于120 km/h钢轮钢轨型运营线路设施设备数字化运维系统的建设,也适用于新建线路及既有线路中... 上一篇:DB31/T 1520-2024 车用氢燃料电池系统运行安全技术规范下一篇:DB31/T 1091-2025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