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833-2021 “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规范 第2部分:监管行为数据本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规范第2部分:监管行为数据规范的通用要求,描述了归集事项和监管行为以及投诉、举报、信用、双随机—公开计划、联合监管信息等。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及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级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和交换。“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 上一篇:DB23∕T 1496.23-202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第23部分:林业生产人员下一篇:DB23∕T 2897-2021 标准咨询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