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综合办事窗口服务流程、服务管理和监督、服务评价和改进。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和运行管理。行政部门单独设立的政务服务场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 上一篇:DB23/T 3584-2023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规范下一篇:DB23/T 3597-2023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