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视、系统采集的数据应按本规程要求远程传输给数据中心,按要求提供给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建筑物所有权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测系统的工程建设除了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现行相... 上一篇:DB21/T 4055-2024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下一篇:DB21/T 1914-2024 建筑中水回用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