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模式,分为“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在“委托证券公司办理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模式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的交易指令委托证券公司申报至证券交易所,日终证券公司与证券结算机构完成清算后向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及资产管理产品服务机构传输对账数据。为统一“委托证券公司办理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模式下数据发送方与数据应用方的数据接口,实现证券公司与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及资产管理产品服务机构间对账数据的准确解析和高效传输,制定本文件。通过制定标准化的对账数据接口,有利于解决“委托证券公司办理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模式下证券公司与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及资产管理产品服务机构间对账数据接口不统一、数据释义不明确、数据处理手工操作复杂、数据交换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上一篇:JR/T 0271-2023 金融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下一篇:JR/T 0299-2024 个人征信电子授权安全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