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513-2008 绿色工程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前言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4.2.4、4.3.1、4.3.3、5.1.1、5.1.7、5.1.8、5.1.11、5.2.1、6.1.3、6.1.4、6.2.1、6.3.3、6.4.3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资源节约,5、环境保护,6、职业健康与安全。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工作。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 上一篇:DB11/T 388.6-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下一篇:DB11/T 638-2009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