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镀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电镀工业正常工况下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含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工艺等的电镀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化学氧化、磷化、钝化等过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轧钢工业的钢材表面 上一篇:HJ 983-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下一篇:HJ 985-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